设计艺术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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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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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艺术学院学生考勤请假管理办法

发表时间:2021-04-21 05:46:46点击次数:

各班级:

为进一步规范设计艺术学院学生考勤及相关请假手续,特制定本制度,望各班组织学习,认真领会,并严格执行。


一、请假手续

1、大一早晚自习

首先提前告知班主任请假事宜,其次在“我在校园”进行申请,再次班主任通过后,请假学生将截图发至学委,最后学委如实登记考勤本,并在当天发给纪仲委登记。

2、课程请假

一切课程请假,均需自行打印请假条,1天由班主任签字,7天以内学办主任审批,7天以上学院党支部副书记签署意见,(学生请假时间若累计超过该学期三分之一的时期,应办理休学手续。)

学生干部无权批假。

所有请假条需课前交由学委,由学委交至任课老师,并如实登记考勤本。


二、请假类型

1、病假

出于疫情防控规定的需要,请病假者,必须提供医务室或者医院开具的“建议休息”或者“诊断”证明。

2、事假

事假,需要提供相关证明,原则是:任何私事不得影响学校第一课堂,包括且不仅限于驾照、考证、校外培训等。

3、因公

承担学院、学校重大活动工作,由班主任酌情考虑批假。


三、参加活动

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校、院统一组织的一切活动,都要实行严格考勤,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,凡未请假,或请假未得批准,或超过假期者,均以旷课论处,早退,迟到3次按旷课记1学时计。


四、外地请假

本地学生回家住宿,去外地或回家,因急病、特殊急事离校时,必须家长向班主任请假确认去向,并及时办理续假手续。学生放假期满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返校,有特殊情况应向班主任报告。

凡不办理请假、续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校者,按每天旷课六课时论处;夜不归宿者,按旷课六课时论处;两者都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。

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周日晚点名,不参加者按旷课一学时计。


五、处分规定

学期末统计迟到及旷课课时,按《湖南工商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,及时作出处理(早晚自习学期满三次迟到早退计为一次缺到,十次缺到直接下院级处分)。

凡受处分者,取消评奖评优资格,影响班级集团荣誉,处分通知单抄送家长,表现优秀者期满一年可解除处分。

 

六、班干部职责

各班班长,学委需要及时掌握本班出勤情况,了解请假人员具体去向。学委切实履行职责,如实记录考勤本,任课老师、班主任签字,每周按时上交。


七、请假时效性

1、不允许事后补假,紧急事件、突发疾病提前向班主任报备。

2、大一早晚自习请假截图,学委当天收齐发给纪仲委。

3、课程请假条,课上给任课老师查看后,学委在每周五收齐,中午之前发给纪仲委。

因以上请假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而造成的后果,由本人自行承担。


八、本规定由设计术学院学生工作办负责解释。

 

湖南工商大学设计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

2021年4月16日